主要有:
(1)烟花。在搬运、燃放、储存时可能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较严重的人员伤亡。
(2)轮胎。有缺陷的轮胎使用时会引起爆裂导致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下雨或下雪时,不适合路面驾驶的轮胎会造成交通事故。
(3)玩具。吞食小玩具或玩具上可拆卸的部件会使儿童窒息,抛掷玩具会使其他儿童受伤,儿童咽下有毒化学品的玩具会遭受伤害,骑玩具车会发生碰撞造成儿童受伤,电动玩具若漏电会引起触电或烧伤事故。
(4)家用电器。会引起触电、烧伤、火灾或接触活动部件引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5)药物。解除或吞下有毒物质会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对受孕胎儿的伤害。
(6)化妆品。化妆品可能会引起烧伤、感染、皮疹、眼瞎、过敏反应,头发退色。
(7)服装。尤其是睡衣或内衣的燃烧会引起人体严重烧伤或死亡。
(8)重型机械。拖拉机或叉车等的事故,不良造作会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9)发电机组。发生事故、火灾或不良造作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营业中断。
(10)食品和糖果。咽下含有毒物质的食品和糖果会造成人身伤亡,果冻食品幼儿食用可能发生堵住喉咙引起窒息死亡。
(11)化肥和农药。错误的混合、标记和说明书不当会引起农作物损失。
(12)水泥制品。有缺陷的水泥预制品会引起楼房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3)钢瓶装气体和化学品。有毒素、易燃、易爆,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钢瓶本身具有压力,若其本身或阀门有缺陷会使内含物质泄漏造成产品责任事故。
主要有这几种吧
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航程保险、部分法定的责任保险(如代理人责任险等)。
不是一个概念,其中的含义不同。
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
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它是财产保险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去定保险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根据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
定,即由双当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称为定值保险。二是根
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称为不定值保险。
保险金额: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
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获得的赔付额。
再保险是保险的二级市场,保险交易行为发生在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保险人通过与再保险人订立合同,将已经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几个再保险人,以降低自己的承保风险。简单地说,再保险即“保险人的保险”。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条款约定了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按监管要求,保险条款须按规定报备保监会。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保险标的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处理、合同效力、保证条款、特别说明条款等部分。
在有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情况下,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这就构成了重复保险,其保险金额的总和往往超过保险价值。根据补偿原则,若此项保险财产受损,被保险人所能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
第一危险承保方式主要用于家庭财产保险,当财产发生损失时,不论保险金额占全部财产价值的比例如何,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内,保险人就得按实际损失赔偿,而不采取比例赔偿的方式。
与定值保险相对应的是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在保险单上不列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损失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款。在损失发生后估价时,如果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财产的实际价值,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保险金额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保险人则按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与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的分析过程,一般保险公司都有核保人员审核承保条件及在业务系统进行开关控制。
First loss insurance,即第一危险承保方式:主要用于家庭财产保险,当财产发生损失时,不论保险金额占全部财产价值的比例如何,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内,保险人就得按实际损失赔偿,而不采取比例赔偿的方式。